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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建委开展电动自行车充停场所建设技术导则宣贯
时间:2024-05-08 16:11      来源: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浏览次数:

近日,市建委组织召开《浙江省电动自行车充停、充换场所建设技术导则》(以下简称《省导则》)专题培训会,着力解决当前各区、县(市)在电动自行车充停场所排查、建设过程中遇到的技术标准不明确、不规范问题,进一步推动全市电动自行车充停场所摸排、建设工作。

此次培训通过网络直播同步进行,全市十三个区、县(市)共设114个分会场,市区两级住建部门、全市各街道(乡镇)、社区相关负责人共4000余人参加。

会议专门邀请了《省导则》主编、浙江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副院长陈志青进行解读宣贯。

陈志青副院长从《省导则》的编制思路、导则要点、编制过程、导则内容等四方面展开解读。通过火灾案例对电动自行车起火原因及扑救措施进行解析,引出《省导则》的重点——充停场所的位置设置、周边防火隔离、充停数量限制,着重讲解了《省导则》中对充停场所的指标与选址、场所布置、充电设施标准、防火分隔设置的要求,明确电动自行车充停场所建设技术标准。

自全市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突出风险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以来,市建委作为市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行动充停场所组的牵头单位,第一时间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相关工作,于4月15日成立以分管领导为组长的委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突出风险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小组,细化整治任务清单、明确各处室分工,确保各项工作按期推进。及时对接《省导则》编制单位省建筑设计研究院专家,专题学习研究《省导则》技术要求,明确充停场所增建、改建标准。

同时,市建委会同市住保房管局多次专题研究,细化充停场所组相关工作任务,于4月9日、4月19日两次召开全市电动自行车充停场所组工作会议,专题部署充停场所现状摸排及增建、改建相关工作。

下一步,市建委将会同市住保房管局指导各区、县(市)按照全市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突出风险专项整治行动“1+7”方案要求,持续做好电动自行车充停场所现状摸排及增建改建工作,确保按进度完成任务,筑牢电动自行车充停场所消防安全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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