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489524/2019-0015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杭民发〔2019〕108号 公开日期: 2019-12-09
发布单位: 市民政局
杭州市民政局2019年度法治政府(依法行政)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 2019- 12- 23 14: 19 浏览次数: 来源: 市民政局

杭州市政府:

2019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按照全国法治政府创建先进示范市标准,扎实开展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年度法治政府(依法行政)和普法教育工作任务,现将我局2019年度工作报告如下:

一、2019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依法行政组织保障和能力建设。

1.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情况。一是推进政府数字化转型工作,参与省民政厅审批事项颗粒度细化工作,依法编制办事指南,优化审批流程,大幅提升网办、掌办比例,压缩审批办理时限,政务服务核心指标全面达标。二是推进证明材料精简,全面梳理群众和企业办事事项的证明材料,精简188项(直接取消证明材料33项,通过信息共享、网络核验、部门核查、告知承诺和其他等方式获取的证明材料155项),精简率达82.46%。三是推进民政便民服务领域改革法治化,制定出台《关于推进群众收养“一件事”“最多跑一次”改革的通知》《杭州市民政局关于本市内地居民婚姻登记试行全市通办的工作方案》《杭州市“互联网+养老”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等一批规范性文件。

2.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坚持“谁执法谁普法”原则,制定普法工作要点,强化责任担当,全面落实“七五”普法规划。指导杭州市救助管理站创建“杭州市普法培育点”,达到以点带面作用;依托清明等传统节日开展节日普法宣传活动,提升广大市民对民政法律法规的知晓度;组织全局公务员参加网上学法用法考试,参与率和合格率均达到100%;开设“民政政策法规”网上专栏,方便群众查找民政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参观五四历史资料陈列馆,引导干部职工信仰法律、自觉遵守和捍卫法律;做好“12·4”国家宪法日宣传工作,悬挂横幅、参加“国家宪法日广场法律咨询”活动。

3.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根据市司法局的要求,对标对表示范创建评估要求,整理报送相关台账资料,同时,积极主动对接省民政厅,获得省民政厅的好评,在测评中得到了满分。

4.“法治守和”工作情况。制定出台《杭州市城市低收入群体增收实施意见》,促进城市低收入群体增收;做好《杭州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立法工作,完成调研和起草工作,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深入实施“七五”普法规划,发动社区干部1万余人参观五四历史资料陈列馆,推动全体居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开展“市和谐(文明 、平安)社区(村)”考评工作,此项工作预计12月底完成。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

1.立法工作情况。完成《杭州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立法调研和草案起草工作,多次召开座谈会,听取市人大常委会、政府有关部门、专家学者、群众和企业等的多方意见建议,数次修改完善《条例(草案)》,经市政府第41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并报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2.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情况。截至目前,我局共计出台规范性文件11件,均按要求进行了法制审核和备案;根据省、市关于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的要求,及时修订《杭州市民政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三统一”规定,确保每件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1.重大行政决策情况。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在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上,遵循民主决策要求,行政规范性文件均落实公开征求意见、社会风险评估、法制审核、集体讨论等法定程序;制定出台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行政处罚简易程序等方面的规定;编制《权力事项服务指南》《民政行政执法流程图》和民政执法文书格式文本。

2.外聘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推行情况。根据市委市政府要求,我局已实行法律顾问制度,法律顾问能主动参与我局行政执法案件的审查、行政执法检查和合同的合法性审查工作。

3.行政机关合同管理情况。今年以来,我局严把行政合同的合法性审查关,要求局机关签订的合同必须经政策法规处合法性审查。到目前,我局已审查行政合同50余件,未发生合同纠纷现象。

4.公职律师制度推行情况。为推行公职律师制度,充分发挥公职律师在提升我局依法行政工作水平中的作用,根据市司法局要求,组织我局2名符合条件的机关公务员报名参加市律师协会组织的公职律师培训,进一步充实了行政执法力量。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落实情况。对列入重大执法决定范围的行政审批、行政处罚等事项,在实施依据、认定事实、履行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开展法制审核,出具审核意见,确保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公正、公平和合法;制定审核人员培训规定,除参加市司法局举办的法治人员培训外,还举办 3 期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参训人员达500余人。

2.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落实情况。绘制行政执法流程图,明确执法环节记录的内容、方式、载体等事项,完善执法信息采集、存储、分析、归档等规范化建设;制定民政行政处罚音像记录事项清单,以文字、音像等方式对立案、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等行政执法活动进行记录;按照案卷制作标准进行文字和音像记录资料归档保存,实现行政执法行为的全过程留痕、可回溯管理。

3.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落实情况。制定出台《杭州市民政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规范行政执法公示;建立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公开机制,明确了执法公示的范围、内容、载体、程序、时限要求、监督方式和保障措施等事项;及时在浙江政务服务网、信用浙江、信用杭州、局门户网站等公开行政执法信息,方便群众查询。

4.行政权力事项动态调整、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落实情况。根据省民政厅要求,按事项指导目录和办事指南、法律依据等,及时调整更新,做到动态跟踪调整,网络公布与实际事项对应。能严格执行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把相关制度贯穿于行政处罚全过程。〔目前我局执行的是《杭州市民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暂行办法》(杭民发〔2016〕157号),目前省民政厅《浙江省民政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实施办法》(浙民法〔2016〕10号)已在修订,待省民政厅《办法》出台后根据杭州实际再行修订)〕。

5.行政复议案件被纠错情况。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和《国家信息公开条例》,加强对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信息公开工作分析研究,降低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纠错风险,今年,我局未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6.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情况。组织全市民政系统行政处罚案卷、行政许可案卷进行了集中评查,总共抽取局本级和区、县(市)民政局,功能区社发局18家行政执法单位60件执法案卷(2018年7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期间办结,行政许可类55件,行政处罚类5件),通过评查和小组讨论,60件行政执法案卷全部合格,合格率为100%,其中5件被评为优秀。

7.行政处罚案件办理情况。全年共办理社会组织行政处罚案8件,其中适用一般程序5件、简易程序3件。注重案例应用提升执法水平,梳理提炼“以案释法”杭州市价格协会违规设立下属机构典型应用案例,供全市民政系统执法人员学习借鉴。加强执法协同服务维稳大局,对已给予行政处罚的社会组织,可能存在涉及其他职能部门监管事项,及时报告函告相关部门,加强执法协同。如:杭州市价格协会、杭州市印章业协会等案件的办理情况和有关问题线索,分别向省民政厅和市直有关部门发书面报告或函告。

8.“互联网+监管”掌上执法情况。实现与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的互联互通,完成省级监管事项目录清单认领和实施清单编制录入工作,我市被省民政厅确定为推广应用掌上执法唯一试点城市。今年,全市民政系统共开展掌上执法双随机检查7267家,双随机监管问题检出率64.96%。实现掌上执法账号开通率100%、掌上执法应用率100%、掌上执法“至少用2次人员占比”完成率100%。双随机监管事项实现全覆盖,各项指标在市直单位中靠前。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1.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开展情况。在行政执法工作中,我局加强了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多次组织法律顾问和政协委员现场监督行政执法工作,对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落实处罚裁量基准制度起到了有力的监督作用,2019年,法律顾问作为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参加了3次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2.审计监督和整改落实情况。自觉接受市委市政府监督,按市审计局要求做好相关整改工作。今年,我局会同市直相关部门和区、县(市)社救联办对照《杭州市审计局关于全市社会救助政策落实情况审计的综合报告》,分析研究存在问题,查找原因,举一反三,做好全面整改并建立长效机制。

3.自觉接受司法监督情况。我局能自觉接受司法监督,到目前为止,未收到司法方面的监督书。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1.行政复议职责落实情况。我局能认真学习行政复议法,履行行政复议职责,化解争议纠纷。

2.行政调解、行政裁决制度落实情况。根据《浙江省行政调解办法》和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先进示范市的要求,我局制定出台《杭州市民政局以案释法工作制度》和《杭州市民政局行政调解工作制度(试行)》,成立行政调解委员会,完成了年度行政调解各项工作。

二、2019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最多跑一次”改革与依法行政之间矛盾突出。随着“最多跑一次”改革、政府数字化转型工作的深入,改革与依法行政之间的矛盾越来越突出,现行法律法规滞后,与民政工作的最新要求差距较大,在很大程度上制约阻碍了民政工作的正常发展。

(二)行政执法监督乏力,干部队伍法治意识有待提高。

在日常工作中,有的同志法治意识还不强,缺乏尊重法律、敬畏法律的应有意识。同时,行政执法人员的流动性大,导致整体素质提升缓慢。

三、2019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1.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情况。为加强我局的依法行政建设,我局成立了以局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其他局领导为副组长,各相关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谋划我局的依法行政工作;局主要负责人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带领局依法行政领导小组成员践行法治杭州重要理念,定期听取依法行政工作汇报,研究解决依法行政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

2.领导干部法治能力建设情况。充分发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作用,坚持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不少于2次,认真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宪法法律和民政政策法规;局领导带头学习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和国家信息公开条例,带头参加网上学法用法考试;邀请市委党校王柳教授上了《全面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 提高依法行政能力》的辅导课,提高了领导干部的法治修养和依法行政能力。

3.单位工作人员法治能力建设情况。局机关工作人员具有较高的依法行政意识,能认真参加局组织的干部学法用法和行政执法培训,深入学习宪法和法律,学习行政法和民政法律法规,参加公务员网上学法用法考试,参与率和合格率均达到100%,局机关行政执法人员持证率达96%;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参观五四宪法历史资料陈列馆,现场感受宪法起草过程,引导干部职工信仰和尊重宪法法律,做法律的自觉遵守者和坚定捍卫者。

4.部门法治机构履职及能力建设情况。目前,我局设有政策法规处和民政综合执法队,主要负责我局的法治政府(依法行政)建设和行政执法工作,法规处在编工作人员共4人,占全体工作人员7.01%,达到目标考核5%以上的标准,行政执法队在编工作人员6人,法治机构履职能力和依法行政能力增强。

四、2020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0年,我局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新要求,积极进取,开拓创新,进一步加快民政法治体系建设,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立法创制科学化。科学谋划立法项目,做好《杭州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配套文件制定工作和《杭州市最低生活保障办法》正式项目申报及草案起草工作;认真开展法制审核工作,优化规范性文件审核审批工作流程,创新网上审批工作方式。

(二)法治工作专业化。强化机制建设,降低消除法律风险,充分发挥局行政调解委员会和部门法律顾问作用,降低行政复议、诉讼案发量和纠错率;加强法制专业化培训,增强局机关干部履职能力建设。

(三)行政执法规范化。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过程全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做好“双随机、一公开”“互联网+监管”工作,按要求落实工作;做好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加强对机关和区、县(市)民政局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提高行政执法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

(四)法治服务标准化。按照“七五”普法要求,抓好普法教育各项工作落实,委托第三方制作《居家养老服务条例》宣传短片,及时宣传,扩大影响;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和合同审查工作,确保文件合法有效,防范合同不当带来的法律风险。

杭州市民政局

2019年12月9日

(联系人:曹淑伟,电话:850658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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