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489524/2024-0153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杭民社许准字〔2024〕成第M-018号 | 公开日期: | 2024-10-29 |
发布单位: | 市民政局 |
杭州市民政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杭民社许准字〔2024〕成第M-018号)
发布日期:
2024-
10-
29
15:
41
浏览次数:
来源:
杭州市民政局
杭州西溪艾滋病关爱服务中心:
你们关于成立杭州西溪艾滋病关爱服务中心的申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一条第一款、第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决定准予成立杭州西溪艾滋病关爱服务中心。
你单位成立后,应遵守国家的宪法、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按照核准的章程开展活动,自觉接受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及相关职能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杭州市民政局
202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