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48984X/2022-28888 | 文件编号 | 杭卫发〔2022〕51号 | 发布机构 | 杭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成文日期 | 2022-08-31 | 主题分类 | 卫生、体育、医保/卫生 | 组配分类 | 文字解读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统一编号 | ZJAC67-2022-0004 |
《关于做好杭州市参保城乡居民健康体检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
一、制定背景
按照浙江省“三免三惠”健康行动工作部署,为加快推进杭州市城乡居民“三免三惠三提升”健康行动,提升城乡居民幸福感和获得感,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关于做好杭州市参保城乡居民健康体检工作的通知》。
二、文件制定依据
根据《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浙江省参保城乡居民健康体检管理办法的通知》、《省卫生健康委 省教育厅 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浙江省中小学生健康体检工作的通知》、《杭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杭州市财政局 杭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杭州市城乡居民“三免三惠三提升”健康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制定本《通知》。
三、主要内容
(一)工作职能调整。参保城乡居民(不含中小学生)健康体检工作的市级牵头部门由市医保局转为市卫健委。2023年起健康体检项目经费调整为各级卫健部门申报项目预算。
(二)提高经费保障。在省标准基础上,突出“一老一小”重点人群,65岁及以上参保城乡居民健康体检增加“颈动脉B超”项目,标准为60元/人,合计150元/人。经费分担方式延续原城乡居民体检,市区各50%。中小学生健康体检增加“中小学生心理行为初步筛查量表”项目,标准为7元/人,合计42元/人。经费分担方式延续原中小学生体检,按学校隶属关系承担。
四、文件施行日期及有效期说明
该文件自2022年10月1日起在上城区、拱墅区、西湖区、滨江区、钱塘区、西湖风景名胜区范围内施行。其他区县结合实际,各自制定标准。
五、解读机关
解读机关:杭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解读人:杭州市卫生健康委基层卫生与妇幼保健处陈玮臻、郑燕飞
联系电话:85255379、852553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