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市育儿补助发放工作的通知(暂名)》征求意见情况反馈
根据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有关要求,2023年7月24日至8月1日,市卫生健康委在杭州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s://minyi.zjzwfw.gov.cn/dczjnewls/dczj/idea/topic_9015.html)及市卫生健康委门户网站(http://minyi.zjzwfw.gov.cn/dczjnewls/dczj/idea/topic_9003.html)发布了《关于做好我市育儿补助发放工作的通知(暂名)》征求意见的公告,面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共收到市民意见建议47条,其中:23条对文件施行时超出180天的申请时限提出意见,19条对补助对象的出生时间提出意见,2条提出将生育一孩纳入补助对象,1条提出不应对新生儿落户杭州作为限制条件,1条认为应每月给予补助,1条建议提高补助额度。经研究,对市民反映的23条有关调整申请时限规定的意见建议予以采纳,其他意见不作采纳。原因:向符合条件的家庭发放育儿补助系我市2023年民生实事项目,因而确定补助对象出生时间从2023年1月1日起,同时补助对象的条件、补助发放方式及补助额度已经过多方征求意见、综合研究论证后确定,在政策试行期间暂不作变动。
感谢热心市民对我市育儿补助政策的关心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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